索 引 号: | 012947154/2018-00439 | 信息分类: | 其他 / 公示公告 / 公告 |
发布机构: | 足球即时比分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18-11-30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企业投资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告知承诺制具体操作细则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项目备案告知承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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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二、适用范围
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投资建设、根据《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苏政发﹝2017﹞88号)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外商投资项目除外)。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组织在中国境内利用自有资金、不申请政府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企业投资项目进行管理。
三、申请材料
项目登记信息单(附件1,网上填报)、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书(附件2,网上上传)。
四、申请流程
项目单位登录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在线填报项目基本信息,并上传加盖公章的《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书》。备案完成后,项目单位可以通过在线平台自行打印备案证或要求备案机关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备案证明。
五、申请时限
项目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在线平台将相关信息告知项目备案机关。
六、法定条件
按照《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苏政发﹝2017﹞88号)有关规定。
七、事中事后监管
1、企业投资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通过在线平台实行网上受理、办理、监管和服务,实现核准、备案过程和结果的可查询、可监督。
2、项目备案机关发现项目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禁止投资建设等不属于《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应当在项目单位提交备案信息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项目单位并对备案予以撤销。
3、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4、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总投资变化20%以上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项目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或撤销备案。
5、备案机关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对备案项目开展监督检查。
附件:1.登记信息单
2. 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书